12月26日,《我国绿电交易现状及重点问题研究》报告发布会暨专家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该报告由中国能源研究会双碳产业合作分会、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联合编写完成,是国内绿电交易方面首部综合性研究报告。
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史玉波,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建集团原副总经理姚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党委常委、副秘书长庞广廉,浙江省能源业联合会顾问、浙江省能源局原局长蔡刚出席会议或致辞。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陈臻代表课题组向会议作了课题主要研究成果汇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副总经理庞博,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鑫根,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气候与能源部能源转型项目总监袁敏作主旨演讲。博众智合能源转型论坛中国电力项目主任尹明、中广核集团战略规划部政研处研究员尹向勇、博枫新能源大中华区总法律顾问苏泳云、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储幸、绿电交易业内专家吕歆、先正达集团中国总法律顾问曹海洋等6位专家进行了圆桌讨论。会议由中国能源研究会双碳产业合作分会主任、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原局长黄少中主持。
加快发展绿色清洁能源是我国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更多更好依赖市场机制实现对绿色清洁电能的高效合理配置,是实现我国绿色清洁能源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绿电交易应运而生,平稳起步,为有消费绿色清洁电能诉求的用户提供了一条市场化途径。然而,绿电交易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既承载着常规的电能价值,又承载着绿色环境价值,同时还要考虑风电、光伏发电本身时空特性带来的影响。当前,不断深化对绿电交易的认识,丰富绿电交易的内涵,提出破解制约绿电交易发展相关重点问题的思路及措施建议,对促进我国绿电交易和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此背景下,中国能源研究会双碳产业合作分会与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了绿电交易相关问题研究,并在广泛调研、研讨和专题分析基础上,形成了《我国绿电交易现状及重点问题研究》报告。
史玉波在致辞中指出,绿电交易作为绿色电力市场的核心机制之一,通过市场化交易手段,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直接与需求侧用户连接起来,有效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规模扩大和绿色发展。但是我国绿电交易仍然面临一些重点问题和挑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市场组织机构、市场交易主体等各个方面,凝聚合力、共同探索解决方案。一是绿电供给能力不足、消费不活跃;二是电-碳市场体系协同效果不佳;三是我国绿证国际互认度不高;四是我国绿电交易制度体系尚待完善。
姚强在致辞中表示,自2021年绿电交易正式启动以来,相关规则逐步完善,我国绿电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绿电绿证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绿电交易市场的建立不仅可以实现“证电合一”,弥补绿证交易认可度低的问题,而且可以为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终端用户直接交易搭建桥梁,拓宽交易渠道,推动新型电力市场的发展。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而言,绿电交易可以促进新能源消纳,同时获得绿电环境价值的收益。而对于用电企业而言,参与绿电交易可以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任务,树立企业绿色形象,生产具有绿色环境属性的产品,在对外出口或向有绿电消纳比例要求的采购方供货时增加竞争力。
蔡刚在致辞中表示,在“双碳”背景下,各省面临的绿电交易情况也呈现多样化,这也是亟需关注的方面。以浙江省为例,当前浙江的能源结构是全国主要经济发达地区中较为符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要求的,GDP的碳强度和能源强度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为山东的50%,江苏的70%左右。浙江省用占全国1%的土地面积,以全国5.4%的能源消费总量,创造了全国6.4%的国内生产总值,突显了浙江在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增长方面的卓越成绩。
陈臻代表课题组向会议作了课题主要研究成果汇报。她指出,报告主要呈现了四大部分研究内容。首先,报告从绿电项目开发、绿电消费、绿电交易、绿证等方面梳理总结了与绿电交易紧密相关的主要政策及要点。其次,报告梳理汇总了绿电交易在全国、区域和典型省份开展的情况,梳理汇总了全国绿证核发和交易情况。再次,报告重点分析了绿电、绿证和碳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分析了绿电消费、绿证国际化、绿电交易合规性、绿电长期购电协议等问题,并探索性地首次提出将核电纳入绿电交易的问题。最后,报告提出了推进我国绿电交易的“七大建议”:一是加快构建电-碳市场协同体系;二是大力促进绿电消费;三是积极提高我国绿证国际认可度;四是着力提高绿电交易的合规性;五是积极营造支持绿电交易发展的法治环境;六是大力提升我国绿电市场化配置能力;七是积极探索将核电纳入绿电交易的方法路径。
在主旨演讲环节,庞博作题为《我国绿色电力市场建设实践及有关思考》的主旨报告。他指出,绿色电力市场是反映电能量和环境价值的市场,绿色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虽然我国新能源总量较大,但受新能源未全部入市、绿电省间外送积极性不高、省间通道空间有限等因素影响,参与绿电绿证交易电量规模并不大,因此他建议一是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供给能力,二是进一步激发绿色电力消费需求,三是积极推进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四是推动多级协同的绿电领域标准矩阵布局。
王鑫根作题为《南方区域绿电绿证市场建设实践与思考》的主旨报告。他介绍了南方区域绿电绿证市场建设实践,面临形势与存在问题以及关键市场机制的相关思考。他建议,在绿电增供扩销方面,需要扩大绿电准入范围、鼓励省间绿电交易、营造绿电消费氛围;在畅通市场机制方面,需要完善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绿证在更大范围应用;在打通衔接机制方面,需要加强绿电与常规电能量市场衔接,尤其是加强绿电交易与常规电力中长期交易衔接和保障绿电交易与电力现货市场有序协调。
袁敏作题为《从国际视角看绿电/绿证交易政策》的主旨报告。她从全球绿电市场发展情况、美国绿电市场、中国绿电市场、绿色电力合作采购平台四个方面做了介绍。她指出了我国绿电市场发展的五个问题,一是绿电需求尚未充分激发;二是绿电供给能力不足;三是绿电市场与碳市场待衔接存在问题;四是存在环境属性重复计算的可能;五是缺乏绿电消费评价标准。因此,她建议将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分解落实到电力用户,促进供应链协同减排;完善可再生能源跨省交易机制;建立完善的绿电追踪机制,并与碳市场实现信息共享;完善电力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建立组织层面、活动层面、产品层面的绿电消费评价方法。
圆桌讨论环节由尹明主持,他表示,在绿色环境价值认定、协议格式与内容、绿证交易机制、绿电与碳市场的对接、绿电对应碳排放抵扣算法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国际市场要求,从根源上促进我国“本土政策”与“国际规范”的有效对接,提高我国绿证与国际接轨。尹向勇从绿电、绿证、碳排放权交易和CCER对生产生活绿色低碳化的作用机理,我国近、中期该如何确定优先方向、侧重点,核电是否应该作为清洁电源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其环境价值等三个方面做了讨论。苏泳云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可以采取哪些具体方式体现其环境价值,如何建立风光等间歇性电源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以及市场主体的法律合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介绍。董储幸对电力用户尤其是跨国公司和出口型参与绿电市场情况,企业参与“电-碳”市场时如何统筹管理不同类型的环境权益等方面谈了深入看法。吕歆从风光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特殊性、给市场机制设计带来的影响,欧盟长期购电协议主要运行机理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等方面进行了发言。
在会议总结环节,黄少中主任表示,加快发展绿色清洁能源是我国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发挥市场机制,实现对绿色清洁电能的高效合理配置,是实现我国绿色清洁能源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绿电交易顺应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大趋势,顺应构建全国统一市场大方向,顺应国际社会、国际市场对绿色产品需求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的大潮流,在保障电力供应、促进经济绿色转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多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中国能源研究会双碳产业合作分会计划联合相关单位,每年推出一本绿电主题研究报告,形成年度品牌成果,为推动绿电交易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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