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组织编制印发了《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其中,《实施指南》从创新引领、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务求实效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推进双化协同工作的基本原则。
按照“323”总体框架进行布局:
明确了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行业企业等双化协同三类实施主体,为各类主体推进双化协同工作提供指引和参考。其中,由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抓统筹落实,由行业协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推动行业转型和创新研发,由企业作为双化协同转型发展核心主体。
明确了双化协同两大发力方向。一是要加快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电子信息产品等关键领域的绿色化转型。二是要发挥数字科技企业创新作用,促进电力、采矿、冶金、石化、交通、建筑、城市、农业、生态等九个重点领域的绿色化转型。
明确了数字化绿色化基础能力、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技术体系、数字化绿色化融合产业体系等双化协同融合创新三方面布局,充分发挥双化协同对各地区、各行业的创新驱动作用。
《实施指南》还提出,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其中强调,要强化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降碳,降低数据中心建设环节能耗,加强节能技术研究,展高能效液冷服务器集群,优化数据中心新能源供给方式,增强数据中心应用侧节能,实施数据中心动态化精准管理。
在电子信息产品方面,《实施指南》要求开展电子信息产品绿色设计,开展电子信息产品绿色认证,发展电子信息产品绿色生产,健全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循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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