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燕双嘤
出品 | 零碳知识局
产品碳足迹是指某产品从生产、流通、消费乃至废弃回收的全生命周期内所产生的碳排放,随着近年来国际气候博弈的日趋升温,多国政府正尝试将碳足迹核算和管理纳入政策工具。
如欧洲制定了产品环境足迹指南(PEF),提出了包括碳足迹在内的16种资源环境影响类型指标,并将其作为多项产品碳足迹核算的标准依据。
日本政府经济产业部要求从2024年起,电动汽车制造商必须披露电池的碳足迹。之后,日本政府将对动力电池的碳足迹设定一定的上限,超过了碳足迹上限的电动汽车将无法获得财政补贴。还有像韩国、意大利、法国等对光伏组件的碳核算和认证的要求等。
不难发现,以光伏、锂电池、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产品,以及钢铁、电解铝、水泥为代表的高碳产品是“绿色”法规关注的重点,而中国在相关产业链上处于核心地位。
相关法规明确了用哪些数据库去计算,但像欧盟指定的数据库,都严重缺失和中国相关的数据,此外很多的企业如苹果这样的国际制造业巨头,对供应链、供应商提出明确的减碳和信息披露要求,供应链压力的传导使得企业面临的很大挑战,如果碳管理没有做好,可能会失去客户和市场。
两会期间,小米集团雷军建议加快建立制造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推动国际衔接与互认;美的副总裁钟铮提出要加快推进家电产品碳足迹管理;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建议要建立汽车行业统一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汽车产品碳足迹的国际衔接互认。
为此,国家层面正在加速出台相关政策。去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提出积极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有序扩大覆盖产品范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要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今年3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发布关于征集“新三样”碳足迹国家标准项目提案的通知。通知明确推动“新三样”碳足迹标准制定,重点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电动汽车整车制造、驱动电机、动力电池、锂电池、光伏组件、电气部件等关键产品碳足迹量化及产品种类规则标准研制。
国家级政策意见出台后,各省、直辖市也在积极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特别对于出口型省份来讲这项工作尤为重要。
目前,上海、江苏、浙江三个沿海省市和硅片大省宁夏区率先出台了“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行动方案或实施意见,各省依托资源产业禀赋,方案既有共性又各具特色。
图源:城市战争
“江浙沪”是外商投资最密切、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以江苏为例,全省现有4.3万家外资企业,世界500强中有超过400家在江苏投资;“新三样”(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产品)出口规模占全国的18.4%、总量居全国第一。
因此在江苏出台的《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中明确聚焦锂电池、晶硅光伏、钢材等产品类别,建立各阶段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模型和碳足迹背景数据库。
此外,长三角地区覆盖了我国汽车制造、集成电路、机械设备、纺织服装等重要产业链,发挥区域经济的协同作用至关重要。
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中心,提出要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用好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跨区域协调机制,共同推进碳足迹管理规则统一、数据共享和应用场景互通。
而作为内陆省份,宁夏近年来聚力发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即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为代表的“六新”;以葡萄酒、牛奶、枸杞等为代表的“六特”产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六优”产业。
宁夏发布的《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通知》提出: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探索开展“六新六特六优”产品背景数据库建设的前期研究,帮助企业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
宁夏商务厅数据显示,2023年,宁夏已经建成全球最大单晶硅棒和切片生产基地,单晶硅切片出口11.1亿元,是宁夏当年单项出口额最高的产品。
上海
2024年3月25日,上海市政府发布 《上海市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制定出台3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相关地方、企业或团体标准,基本建成产品碳足迹服务平台体系,显著拓展产品碳标识应用场景,推进打造50家以上绿色低碳链主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服务水平的绿色低碳专业服务机构。
到2030年,制定出台10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相关地方、企业或团体标准,全面建成产品碳足迹服务平台体系,推动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在长三角全面实施并广泛应用,形成市场化良性运转的绿色低碳供应链,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低碳链主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
总体来看,《方案》一方面从供给侧出发,提出打造碳足迹数据库、培养专业服务机构、制定团体标准,另一方面从供给侧出发,要求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鼓励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
01
完善碳足迹数据库管理服务体系
建立产品碳足迹标准计量体系。鼓励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所、机构等各类主体按照“立足上海、服务全国、对接国际”的原则,以国家公布的核算规则标准之外且本市企业集聚度高、供应链带动性强的产品为重点,先行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研究和标准研制,并逐步扩大标准覆盖的产品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转为国家标准。
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相关工作,加快推进本市重点领域和成熟行业率先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和碳效评价试点。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并在产品或包装物、广告等位置标注和使用碳标识。
政府和国企带头,加大低碳足迹产品的采购力度,国企率先建立绿色低碳采购管理制度,将产品碳足迹水平纳入采购评估体系。
鼓励开展碳足迹核算、评价、认证、管理、咨询等业务,培育一批绿色低碳专业服务机构,引导各类服务机构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02
协同长三角
方案不仅立足上海一市,而是辐射整个长三角。提出要推动推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政府关于产品碳足迹管理采购要求的互认互通,优先支持碳足迹认证产品申请“上海品牌”“江苏精品”“浙江制造”“皖美制造”等品牌认证评价。
长三角地区覆盖了我国汽车制造、集成电路、机械设备、纺织服装以及化学工业等重要产业链,方案指出,要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用好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跨区域协调机制,共同推进碳足迹管理规则统一、数据共享和应用场景互通。
在重点区域方面,方案鼓励各区、临港新片区、上海化工区等区域开展各具特色的绿色低碳供应链试点示范建设。支持宝山区打造以碳中和产业园为主的绿色低碳供应链核心功能区,建设绿色低碳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
2024年3月11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到2025年,出台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力争完成400个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电池、光伏、钢铁等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搭建,省级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启动运行,产品碳足迹标识工作体系初步建立。
2030年,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电池、光伏、钢铁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得到广泛推行,完成100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基本建成支撑我省优势产业链的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
江苏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江苏省电池、光伏、钢铁等行业产业链齐全、企业数量多、产品种类广、出口份额大,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压力大,亟待加快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认证,有助于企业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发展新质生产力,繁荣绿色消费市场。
01
聚焦锂电池、光伏和钢铁
《意见》提出:在核算方面,省发改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商定碳足迹核算重点,每年优选1-2个行业重点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聚焦锂电池、晶硅光伏、钢材等产品类别,建立涵盖原材料、制造、运输、使用、废弃和回收收置各阶段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模型,每年组织完成200个产品碳足迹核算和数据归集工作。
在数据库建设方面,构建完善电池、光伏、钢铁等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并按需逐步扩大到其它行业。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龙头企业在注明数据来源的基础上,依法合规、自主建立各行业细分产品碳足迹数据库,丰富省级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数据来源渠道。
以实践为基础,在电池、光伏、钢铁等行业率先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开展风电装备、纺织品、输配电设备、绿色建材等特色产品碳标识认证。
02
开发碳足迹服务平台
《意见》指出,按照“立足江苏、服务全国”的定位,建设江苏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全省碳足迹的数据归集中心、管理平台和服务枢纽,提供数据支撑、碳足迹核算、供需对接、政策宣贯、教育培训、消费引导等公共服务,聚合低碳咨询、检验检测、绿色设计、标识认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法务商贸等市场服务资源。
支持有条件城市或重点园区打造面向广大中小企业、服务重点产业链的低碳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企业碳排放对标、降碳诊断和低碳技术改造,鼓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绿电绿证交易、碳效码、数字护照等专业第三方服务。
03
推进绿色采购
加大碳足迹与绿色采购、绿色消费、绿色金融等政策的衔接和采信应用,适时将碳足迹管理等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支持金融机构将碳足迹核算结果作为绿色金融产品的重要采信依据。
据报道,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本年度已确定5个地区的7个重点产业链率先探索开展碳标识认证试点,分别是南京市钢铁产业,无锡市输配电设备、电动两轮车产业,常州市动力电池、绿色建材产业,南通市家纺产业和盐城市光伏产业。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推动在年底前颁发一批碳标识认证证书。
浙江
3月8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浙江省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出台2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全省统一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成运行。
完成10个重点产品碳足迹碳标识应用示范,碳足迹核算和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显著拓展,若干主要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实现长三角、粤港澳区域互认。
到2030年,全省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全面建立;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全省碳足迹数据库全面发挥作用;完成50个重点产品碳足迹碳标识应用示范,碳标识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同。若干主要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得到国际认可。
01
建立碳足迹核算和评价标准体系
建立健全碳足迹核算标准规范。搭建碳足迹核算“通则+行业+产品”的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出台碳足迹核算方法省级标准,与国际及国家标准相协调,统一规定产品碳足迹核算的边界、方法、数据质量要求等;制定完善碳足迹评价、认证标准规范。加快出台全省碳足迹评价通则省级标准,与国际及国家要求相协调,统一规定碳足迹评价的范围、方法。纺织品、动力电池、电力电气、电梯、造修船等行业率先开展碳足迹核算、碳标识实践。
02
建立碳足迹核算数据库
开发产品碳足迹数据库。依托浙江省双碳数智平台,开展产品碳足迹数据库总体设计,提出全省统一的指标体系、建设规范等。在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基础上,建设全省统一的产品碳足迹管理平台,实现碳足迹数据核算、评价功能,以及碳标识认证、备案、发放、监督等全流程在线管理。
03
农产品率先推行碳标识认证
推动建立产品碳标识统一规范。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引导其在产品或包装物、广告等位置标注和使用碳标识。支持具有碳标识需求的外贸企业、通过碳标识可为农产品实现增值和价值实现的农产品生产企业,以及省属国有企业率先开展产品碳标识实践。
04
开发绿色消费场景。
强化与“浙碳宝”平台互通,将居民使用碳标识产品纳入绿色低碳行为,给予碳积分和权益激励。加大对碳足迹贴标产品的采购力度。以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农林产品等大型消费品为重点,有序推进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大型商超、电商采销碳标识产品。
宁夏
2月21日,宁夏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 市场监管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通知》,鼓励开展特色优势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在准确核算产品碳足迹的前提下,识别产品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减排潜力,指导企业开展低碳工艺改造,帮助企业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辅助开展产品生态设计。
01
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品
鼓励开展我区特色优势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探索开展“六新六特六优”产品背景数据库建设的前期研究,即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为代表的“六新”产业,以葡萄酒、牛奶、枸杞等为代表的“六特”产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六优”产业。
在准确核算产品碳足迹的前提下,识别产品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减排潜力,指导企业开展低碳工艺改造,帮助企业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辅助开展产品生态设计。
以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等大型消费品为重点,有序推进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引导商场和电商平台等企业主动展示商品碳标识,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碳足迹较低的产品。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将碳足迹核算结果作为绿色金融产品的重要采信依据。
山东
2023年四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最早印发了《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完成6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初步建立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排放因子数据集及核算模型、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初步实现碳足迹标识国内国际互认。
具体目标:2023年,初步完成全省重点企业碳足迹碳排放因子基础数据收集,启动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方法学核算体系建设,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塑料行业1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
2024年,建立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初步建立碳足迹核算模型,完成有机化学品(含甲醇、合成氨等)、橡胶轮胎、烧碱等行业2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对标绿色发展先进省份的产品碳排放水平,鼓励企业不断降低产品碳排放,建立健全碳足迹核算评价监督管理机制。
2025年,完成3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健全,排放因子数据集和核算模型不断完善,初步实现多边碳足迹标识互认,国际合作交流进一步拓展。建立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支持和服务企业积极实施碳减排。
01
重点工业产品先行开展碳足迹评价
开展碳足迹评价试点。选取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塑料等行业企业,科学运用全生命周期评价(LCA)方法论,率先开展碳足迹核算应用,并逐步扩大到有机化学品(含甲醇、合成氨等)、橡胶轮胎、烧碱等产品和制造业龙头企业,基本完成6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带动各行业重点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重点评价行业范围。
02
建立碳足迹产品目录库
对全省完成碳足迹评价的产品建档入库,及时完善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向纳入目录库产品所在的企业定期推送政策优惠、融资需求等信息,为碳足迹评价工作提供多元化支持。
02
搭建低碳产品绿色消费平台
鼓励已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的企业在低碳产品绿色消费平台上公开产品碳排放情况,与碳普惠平台和应用程序实现互联互通,及时向个人用户展示产品碳排放数据,鼓励消费者选择使用低碳产品,激励社会公众参与减排。结合全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低碳产品绿色消费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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