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委会正式公布了动力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草案”,草案规定:在电力消费的碳足迹计算方面,应按全国平均电力消费组合标准来计算。但有一例外,即直连电力(电池生产设施与电源之间有直接的电气连接Directly connected electricity)的碳足迹可以根据实际值测算。
这意味着动力电池企业无法通过购买绿证等能源属性证书或者签署PPA(电力购买协议,Power Purchase Agreement)购买绿色电力来降低电力消费的碳足迹。
此外,该规定还可能影响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发展。“买了可再生能源没有用,所以企业也不愿意花溢价去买了。”相关业内专家对笔者表示。
电池整个生命周期的能源消耗主要来自电力,电力消费的碳排放会显著影响电池碳足迹,由于各国能源结构不同,电池在不同地区制造,碳足迹差别很大。
特别是在我国发电结构中,煤电机组的发电量占比63%,远高于日本和韩国等主要竞争对手,这导致我国每千瓦时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日韩分别高39g和96g。
中国碳中和50人论坛特邀研究员郑颖在《欧盟电池法案下,中国动力电池的碳足迹困境怎解》一文中指出,如使用全国平均电力消费组合计算,我国电力的平均消费组合碳足迹比日韩等主要动力电池生产国高20%以上!
《新电池法》规定从2026年8月18日起,电池产品将带有碳足迹性能等级标签,从2028年2月18日起,超过最大碳足迹阈值的产品将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届时我国出口到欧洲的电池将会处于劣势的竞争地位。
目前,我国还从未发布过全国平均电力消费组合的碳足迹数据。需要指出的是,全国电网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与全国平均电力消费组合碳足迹是两个概念,前者只需考虑电力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后者则需计算包含燃料运输、设备生产、输配电等环节的电力全生命周期碳排放。
上月,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记者会时曾提到正在组织开展电力碳足迹因子研究,成熟后将发布电力碳足迹因子,或许会弥补这方面的空白。
欧盟的阳谋
既然国内电力碳排放高,那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电池企业最好将产能移植到早已碳达峰的欧洲国家去。
因此,多位业内专家发文指出,欧盟此举表面上针对电力碳足迹,实际上希望电池制造本土化,重塑全球电池供应链。
早在《新电池法》刚发布的时候,欧盟的发言人就提到了两个重要理由:一是欧盟认为电池是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以及构建低排放交通运输系统的关键。
二是要提高欧洲工业的竞争力,实现所谓“欧洲的登月时刻”。欧洲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但在电动化和动力电池领域落后了,全球电池出货量92%在中国、韩国和日本,中国占了60%,欧洲可能3%都不到。欧盟积极推动电池法,背后的逻辑非常清晰。
具体到欧洲车企的角度,为保证“能源安全”和“供应链稳定”、减少对单一电池来源的依赖,头部车企也开始走多元化路线,比起更低的电池价格,车企更倾向于在全球几个主要市场建立区域性供应链体系。
除了利用碳壁垒迫使电池制造业回流,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发布了《净零工业法案》(Net-Zero Industry Act)和《关键原材料法案》(Critical Raw Materials Act)用于提升本土制造能力。
《净零工业法案》的目标是到2030年,欧洲的整体战略净零技术的本土制造能力达到或者接近年度部署需求的40%。
《关键原材料法案》的目标是到2030年,每年在欧洲本土生产至少10%的关键原材料,加工至少40%的关键原材料,回收15%的关键原材料。同时,在任何加工阶段,来自单一第三方国家的战略原材料年消费量不应超过65%。
与美国的IRA法案不同,欧盟主要采取简化许可程序、约束供应来源、加大研发和教育投入等方式促进本土产业链发展,并没有设置类似白名单的贸易保护政策。
“对中国来说,这无疑意味着欧盟市场没有关闭。只是产品需要在当地生产。中国公司应该仍然能够在欧盟开设工厂。从这个意义来说,这并不完全是保护主义。”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维格勒斯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但是,建设本土供应链的另一种表述就是摆脱对中国供应链的依赖。毕竟电池不仅包括动力电池(也可用于车网互动或退役做储能电池),还包括与能源安全和电网关系更为紧密的储能电池,欧盟担心电池进口来源的单一会使得供应链风险增加,价格波动,以及对政策和市场动态的控制减弱。
据路透社此前报道:一份为欧盟领导人准备的文件表示,到2030年,欧盟可能会对中国的锂离子电池和燃料电池产生依赖。这可能类似于欧洲之前对俄罗斯能源的依赖。
韩国市场调研机构SNE Research公布的数据显示,过去4年内,中国企业在欧洲的动力电池装机占比持续提升,从2019到2022年分别为11.8%、16.8%、22.6%、34%。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根据预测,中国在欧洲户用储能渗透率有望从2022年18%提升至2025年56%。
上述文件指出:“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到2030年,欧洲的能源生态系统可能会对中国有着严重的依赖,因此必须减少欧洲过度依赖中国的风险,实现更多的进口多元化。”
根据欧盟官方数据,2021年,欧盟从俄罗斯进口的天然气占其总消耗的40%以上,石油进口占27%,煤炭进口占46%。
从俄罗斯减少大部分能源进口导致了欧盟能源价格的保障和消费者通货膨胀激增,迫使欧洲中央银行大幅提高利率,随后就抑制了欧洲地区的经济增长。
从最近欧美频繁宣扬中国产能过剩问题以及多次反补贴调查就可以看出,欧盟已经明牌针对我国清洁能源产业。
如何应对?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吹起进军欧洲的号角,宣布在匈牙利东部的德布勒森市建设电池工厂,工厂主体将于2025年投产。
除宁德时代,亿纬锂能、蜂巢能源、孚能科技、国轩高科、派能科技也相继前往欧洲建厂,中国企业在欧累计规划产能超260GW。
对电池企业来说,建设海外产能是应对欧盟绿色法规、美国IRA法案的必由之路。
从全球产能分布来看,远景动力最具前瞻性,其在中国、日本、美国、英国、法国及西班牙设有13大生产基地,2026年远景动力计划电池总产能将超过400GWh。
除了海外建厂,加强绿电直供也不失为一种途径。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发布的《动力电池碳足迹及低碳循环发展白皮书》指出:根据欧盟委员会针对欧盟电池法案发布的动力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对于欧盟外生产的产品,不认可绿证,仅认可绿电直供;法国2023年9月19日发布的根据欧盟委员会能源法案延伸的新能源车辆环境影响计算指南中也明确指出仅认可物理上实现的绿电直供。
零碳园区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该模式通过园内的清洁能源、储能与智能物联网协同形成新型电力系统,为电池及产业链各环节入园企业生产直供绿电,相比于企业自建现场发电设施,零碳园区提供的绿电资源更为丰富。远景动力,欣旺达等电池企业正在全国推广。
目前,各家电池企业零碳工厂、零碳园区的绿电来源各有差异。在当下不同国家和机构对绿电的认定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下,能利用风、光资源进行绿电直供的企业更具有竞争力。
但是,欧盟所说的“直连线路”(‘direct line’means either an electricity line linking an isolated generation site with an isolated customer or an electricity line linking a producer and an electricity supply undertaking to supply directly their own premises, subsidiaries and customers)和中国的绿电直供可以完全对号入座吗?
国内的直连大致有两种:
一种是国内的园区自备配电网。利用园区内可再生能源给工厂供电,但是增量配电网,涉及电网结构、配网调度权力等问题,推进难度较大。
“如果是增量配电的话,还有一个难点,就是增量配电与外部电网不能有交换,也就是自己形成了一个孤网,和大电网有交互之后就不满足欧盟说的直连供电了,当然这一点还有待商榷。”有业内专家告诉笔者。
另一种是与电网合作利用专线的形式向用电企业供电。例如2023年12月,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矿区宣布建设内蒙古第一个通过专线形式实现绿电直供消纳存量负荷的新能源项目,项目建成后,风力发电将直供白云矿区。
但是,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会影响电量平衡和频率平衡,离不开大电网的支持,并且建设专线成本高,回本周期长,因此国内的绿电专线直供还处于少数试点阶段,相关体制机制需要完善。
某电池企业专家曾对记者表示:零碳园区一部分电力是直供的,中国有三张网,国网、南网、蒙西网,直供就意味着不经过这三大网,但是会经过园区的配电网,这是一种直供。当然还有一种更加直接的直供:从发电侧直接把电线接到用户负荷的变电站,但是这种形式在中国目前的电力法里面,除非发电主体和用电主体是同一家,否则是不允许的。
可见,在应对欧盟电池法的过程中,加强与欧盟规则的互认显得尤为关键。通过这种互认,不仅可以确保法规的遵守和实施更为高效,而且有助于推动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加快清洁能源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因此,继续深化与欧盟在电池法规方面的对话和合作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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