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广东省能源局、南方能监办联合发布《关于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对广东省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在交易规模方面,文件明确2024年广东电力市场规模约为6000亿千瓦时,包括直接参
与市场交易电量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另外,鼓励10kV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 场交易,其中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原则 上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具备条件的10kV以下工商业用户可自主 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此外,文件规定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中调调管风电场站、光伏电站全部作为市场交易电源,参与现货市场交易,适时参与中长期市 场交易(含绿电交易);参加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准入条件按广东可再生能源交易最新规则执行。核电方面,岭澳核电和阳江核电全部机组作为市场交易电源,参与市场交易。
2024年广东省年度交易规模上限3200亿千瓦时,成交电量达到3200亿千瓦时结束年度交易。市场主体按照“绝对价格+ 曲线”的模式组织签订含分时价格的年度合同,其中,年度集中竞争交易分月、分峰平谷组 织开展,月分日比例按市场购电用户负荷典型参考曲线设置,日分时比例按峰、平、谷各时段小时均分设置。
最受关注的价格方面,基准价没有变化。广东市场2024年继续按照“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原则,根据燃煤基准价0.453元/千瓦时上下浮动20%形成年度交易成交均价上下限。2024年,市场参考价为0.463元/千瓦时,年度交易成交均价上限暂定为0.554元/千瓦时,下限暂定为0.372元/千瓦时。
以下为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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