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能源集团水电开发的排头兵与主力军,大渡河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紧围绕发展高质量、建设高标准、运营高效益、管理高水平,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倾力建设美丽河湖,为守护好大渡河保驾护航。

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公司咬定绿色发展不放松-《国资报告》杂志

图为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

在绿色发展实践中,该公司秉承“与青山绿水为伴、让青山绿水更美”的绿色水电开发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坚持建设一座电站、保护一方生态,全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近年来,成功构建“鱼类增殖站+生态流量下泄+鱼类增殖放流+鱼道”一体化运营体系,累计放流珍稀鱼种超1000万尾;以护好绿水青山、共建绿色电站为主题,线下开展大渡河畔植树造林活动,2020年线上“云植树”活动累计植树3500余棵;做好林区防护工作,通过大力开展林区隐患查治及火灾防控宣传工作,多措并举助力林区护绿,守护生态林安全;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动力,定期开展库区垃圾、漂浮物打捞,年累计打捞库区垃圾超4000吨,全力确保大渡河流域水质达标。

  自流域开发以来,该公司对流域环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实施,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水电开发建设全过程,努力打造一批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水电工程。从制度上保障,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成立了由基建公司和各参建单位组成的自然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及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印发环保水保管理、约谈、信息资料管理、固体废物和废矿物油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建立定期自查自纠和不定期督察机制,通过各参建单位定期自查自纠整改和公司不定期督察,督促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落实见效。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021年,是《长江保护法》实施第一年,也是“30·60”双碳目标实施关键一年。该公司紧盯形势,认真履行生态环保责任,紧紧围绕“绿水青山、节能增效”主题,充分发挥水电绿色清洁能源优势,实现节能减排的最大化;利用大渡河流域“远方集控、统一调度”优势,积极加强与调度沟通联系,不断优化机组运行方式,强化水情预测,科学调度水库调控,切实减少机组耗水率。2020年,公司全年发电量达到521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约206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51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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